产前超声波检查是产前诊断重要的手段,通常建议遵医嘱进行。产前超声波检查可通过腹部或阴道,对胎儿进行系统检查,主要包括胎儿解剖学超声、胎儿生物物理学检查、胎儿血流学检查、胎儿泌尿系统检查及胎儿畸形学检查等。
1、胎儿解剖学超声:主要通过查看胎儿颅骨发育是否正常,颅骨有无畸形、脑室系统有无扩张,以及胎儿腹腔内羊水有无异常,从而判断胎儿有无脑积水、小脑畸形、肾脏畸形、脊柱裂、胸腔积液、腹腔肿瘤等疾病;
2、胎儿生物物理学检查:可通过测量胎儿的头围、腹围、股骨长度,了解胎儿生长发育情况,判断有无头盆不称、畸形;
3、胎儿血流学检查:通过超声对胎盘和脐带进行超声显影,根据测量结果评估胎盘功能和脐带功能,了解有无前置胎盘、胎盘早剥、帆状胎盘、脐带绕颈等情况;
4、胎儿泌尿系统检查:通过超声检查可以对胎儿肾脏大小、皮质、肾盂扩张情况进行评估,了解有无肾积水,以及是否存在尿路梗阻等情况;
5、胎儿畸形学检查:主要包括颅脑结构检查、胸腔结构检查、腹腔结构检查以及四肢检查等,观察胎儿有无脑积水、小脑畸形、脊柱裂、胸腔积液、腹腔肿瘤等疾病。
除上述检查外,产前超声波检查还可对孕妇进行凝血功能检查,了解是否存在产前出血的高危因素,从而指导孕妇用药等。产前超声波检查通常建议在妊娠12周后进行,此时胚胎初具人形,且各个器官正在分化发育,如有异常情况可及时发现并进行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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