孕妇在怀孕后的第16周开始检查心脏,一般建议孕妇在怀孕20-28周时进行心脏检查。通过心脏检查可以明确孕妇是否存在先天性心脏病、心脏瓣膜病、心律失常等问题,以便及早发现并治疗,以免出现不良后果。
1、先天性心脏病:部分孕妇可能在怀孕前已经存在先天性心脏病,由于心脏畸形较为严重,可能在怀孕前没有发现。怀孕后通过心脏检查可以发现心脏畸形的存在,如果合并其他心内畸形,也可以及早发现;
2、心脏瓣膜病:孕妇怀孕后,子宫逐渐增大,可能会对心脏造成挤压。心脏血容量、负荷逐渐增加,可能会导致心脏瓣膜病的出现。孕妇通过心脏超声检查,可以明确心脏瓣膜的结构、功能是否正常,有无瓣膜狭窄等情况;
3、心律失常:部分孕妇可能在怀孕前就存在心律失常的现象,由于怀孕后激素水平改变、负荷增加,可能会导致心律失常的现象更加明显,可增加心脏负荷,引发其他疾病。因此,建议孕妇在怀孕后定期进行心脏检查,以便及早发现异常情况,并及早进行治疗;
4、其他疾病:如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等,孕妇可能会在怀孕20周前出现蛋白尿、水肿等症状,而孕妇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发病率相对普通人群较高,且病情较为严重。因此,建议孕妇在怀孕后定期检查血压,以便早发现、早治疗。